【职成动态】江山市:江山中专开启2020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2020-04-21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国家、省相关资助政策,结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等要求,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我校学生资助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中职国家免学费

  申报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

  公办学校按每生每学期1300元标准补助,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职国家助学金

  申报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

  学生人均分别给予1000元/学期的补助。

  申报程序

  资助对象按学年进行认定。在学校充分宣传、调查审核的基础上,学生填报《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此处学生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

  学生申请

  学生到班主任处领取《申请表》,自愿如实填写并提供必要材料,并由监护人(或已成年学生本人)作出书面承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上学期已享受资助且2020年春季仍符合享受条件的学生,无须再提交个人申请表与相关材料。

  学校认定

  通过班主任接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利用系统数据、大数据分析、家访、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认定。对已认定的学生,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系统录入

  经认定、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校报市教育局确认、汇总,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资金发放

  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市财政乡财平台按学期直接打入学生社保卡(银行卡)进行发放。中职免学费采取直接减免,不先收后退。

  中职助学金资助政策问答

  1

  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认定国家助学金?

  答: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类型分成以下两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学生。

  2

  问: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能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一)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在规定时间内补报的除外);

  (二)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

  (三)其他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要求的情形。

  信息来源:江山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