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23家农业种植主体获91万元“大红包”

2022-07-07

日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完成2021年度有机肥使用补贴资金审核,共发放补贴资金91万元。浙江宏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3家农业种植主体享受补助。

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补贴政策,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我市从培育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入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鼓励农业种植主体和广大农民使用商品有机肥。2021年,我市推广商品有机肥9万多吨,施用面积9万亩,化肥农药减量112吨,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共赢。

“有机肥推广应用缓解了我市畜禽粪污处置问题,提高了新垦造耕地质量,全方位推动了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